快评丨韩国“N号房”赵博士被公开示众,媒体有权抢先吗?

时间 • 2025-11-29 13:32:58
犯罪
个人
信息
韩国

听全文约6分钟

韩国的法律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公开嫌犯个人信息,但目前的争议主要围绕三点:警方是否有权在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甚至庭审之前这样做;媒体是否有权在警方之前抢先这样做;公共传播平台是否为这样做的合法载体。

当地时间3月25日下午,韩国“N号房”案主犯“赵博士”(音译赵主彬)被移交检方,将以涉嫌违反《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等罪名被提起公诉。

同时,警方根据《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将赵主彬“公开示众”:把他的姓名、年龄、样貌等信息公之于众。有舆论称,这是该国首次适用《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公开犯罪嫌疑人的所有信息。

打开百度APP畅享高清图片

25日上午,将“N号房”事件的主犯赵主彬(音)被移交检方。图据人民网韩文版

了解,韩国《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第25条规定,检察官和警察在“有充分证据相信性暴力犯罪嫌疑人确实实施犯罪,可本着保障公众知情权、防止累犯及预防犯罪等公共利益优先原则,在必要时公开嫌疑人身份信息,如长相、姓名、年龄等。

“N号房”事件中,犯罪嫌疑人自2018年起,诱使包括未成年人在内的年轻女性上传不雅视频、照片,并以此要挟对方录制性剥削视频,供自己在线兜售牟利。到3月23日警方共发现74名受害者,其中未成年人16名,逾26万人购买了相关视频,仅“赵博士”经营的部分就有1万付费会员,牟利达数十亿韩元。

2009年以前,韩国《刑法》所附属的《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规定,对19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性暴力犯罪者,处5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2009年底,韩国修订《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并通过《关于处罚性侵犯和保护被害者特别法》,自2010年1月1日起,将针对儿童性侵等严重犯罪的量刑上限由15年上调至20年,如数罪并罚最多可叠加至30年。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提供带有未成人图像的淫秽视频、图片,将量刑3年以下,或/并处2000万韩元以下罚金。

该法案还规定,自2010年1月1日起,20岁以上韩国公民均可在政府指定网站,查看对未成人实施性侵犯罪者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年龄、住址、实际居住地、照片、犯罪内容等。其中规定量刑3年以下者个人信息公开期限为5年,3年以上者为10年。

按照上述规定,对赵主彬个人信息的“示众”,应在法庭定罪、量刑之后,并由韩国女性家庭部所负责的“性犯罪公布栏”网站进行公示,查询者需登录并实名认证,而后才能查询自己社区内是否居住着性犯罪人员,获得其个人信息,而并非由媒体或公共网络平台“示众”。

但2019年4月24日,韩国MBC电视台以“经反复思考后认为国民安全大于罪犯肖像权”为由,率先公布了“素媛案”嫌犯赵斗淳的长相。由于“素媛案”发生在2008年,如前所述,规定公权力部门有权公开针对未成年人性暴力犯罪者个人信息的修正案,生效于2010年,这样做是否合法在韩国是有争议的。

韩国针对未成年女性的性暴力犯罪在社会上民愤极大,为此民间和媒体不断“倒逼”立法机关通过更多针对这类犯罪的加重、额外处罚,如规定这类犯罪者刑满后仍要佩戴电子脚镣来预防犯罪、规定对以未成年人为性犯罪对象者实施化学阉割等,可以说,都是在这种方式下被逐一“逼出来”的。

此次也不例外。截止24日15时,逾255万网民在韩国总统府“国民请愿”网络平台要求公布“N号房”犯罪嫌疑人的个人信息,创该平台请愿人数之最。在这种情况下,韩国SBS电视台率先发布了赵主彬的个人信息,促使警方在不久后“跟进”,并援引了《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相关特例法》第25条作为依据。

韩国的法律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公开嫌犯个人信息,对于“示众”,韩国司法界和公众并无争议,但目前的争议主要围绕着三点:警方是否有权在犯罪嫌疑人定罪、量刑甚至庭审之前这样做;媒体是否有权在警方之前抢先这样做;公共传播平台是否为这样做的合法载体。

正如韩国一些司法界人士所指出的,上述法律条文并未明确指出警方是否有权在犯罪嫌疑人尚未被起诉、未被定罪的情况下公布其个人信息,媒体在公共平台抢先公布看起来也“于法无据”。因此,这种“以试探法律底线的方式、逼迫执法甚至立法”的做法在韩国时有发生,但也一直被争议所围绕。

作者陶短房

编辑赵瑜

红星评论投稿邮箱:hxpl2020@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