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人大代表李大福:严厉打击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犯罪行为,加大正规金融产品供给
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收取高额会员费;打着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等旗号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采取免费体检、免费旅游、养生讲座的形式销售“养老产品”……近年来,老年人身边的养老骗术层出不穷,不少实则为非法集资,老人一旦“中套”,往往损失养老的“保命钱”。
成都市人大代表、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管委会副主任李大福关注到针对老年人群体的非法集资行为,成都市两会期间,他提出建议,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加大打击力度,增强广大老年人和家属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
对非法获利全额追缴,排查苗头性风险
“目前,发生针对老年人的上述犯罪,公安部门及其他部门在接到报警或举报后,往往要付出非常艰辛的努力才能帮老年人追回部分损失。针对这种情况,建议将打击和监管作出前置处理。李大福认为,应当进行早期处置干预,将防控力量和精力放到“事前”,而不是大量消耗人力物力和社会稳定的“事后”,将“打早打小”“靠前打击”落到实处。例如,尽快根据辖区内养老机构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综合运用约谈负责人、设立举报信箱、实地走访、入户调查、查阅资料、询问老年人等多种形式,加强养老机构非法集资风险排查工作。重点排查养老领域以“大额预付费”“会员卡”“养老地产”“养老公寓”“保险理财”“养老养生”“投资入股”“保健品”“旅游”等名义向老年人或不特定公众吸纳资金的行为,特别关注承诺保本返利等行为。对排查发现可能存在的苗头性风险,及时向相关部门转交线索信息。
如何掐断非法集资人的侥幸心理?“要让非法集资人和非法集资协助人对自己的违法犯罪行为付出应有的代价。”李大福表示,经济追溯的手段要用好用实,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的发布实施为契机,从调查认定、采取强制措施、清退资金等方面综合施策,推动行政处置与司法打击并重并举、有机衔接,对非法集资活动参与方的非法获利和不当得利进行全额追缴。
李大福同时认为,应当加强对非持牌机构从事金融业务活动的管控和约束。“金融行业是特许经营行业,不得无证经营或超范围经营金融业务,不得以金融创新、普惠金融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李大福表示,要建立打击非法金融活动长效机制,进一步优化以行政处罚为先导、以刑事追究为后盾、以民事赔偿为补充、以信用惩戒为保障的四位一体的责任追究体系与执法机制,持续压缩非法集资活动生存空间,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
加大正规金融产品供给,加强面向老年人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
如何让老年人群体增强防范意识?李大福认为,应当加大正规金融产品和养老服务的供给。
“老年人群体有一定的财富积累,也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养老服务方面的客观需求。”李大福表示,金融机构特别是理财公司,要针对老年人群体的特殊金融需求,创设符合长期养老需求和生命周期特点的养老理财产品,拓宽居民财产性收入渠道,促进实现共同富裕。
客观来说,针对老年人的非法集资能够诱骗大量老年人群体,在于非法集资人抓住了老年人的心理,对老年人群体的服务“无微不至”。要让老年人敢于进正规的金融机构、乐于接受正规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还需要金融机构为老年人提供更加精准化、更有温度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李大福建议,金融机构要加快对手机银行APP、智能化柜台等金融服务渠道的适老化改造,在网点转型升级中要充分考虑老年人的特殊需求,增加无障碍设施、轮椅、老花镜等特殊服务工具,有条件的网点可开设专窗,做到老年人特事特办,有效弥合老年人“数字鸿沟”。
同时,李大福建议加强面向老年人群体的金融知识普及和风险提示教育。要通过以案说法、风险提示等方式披露非法集资的主要特征、表现形式及常见手段,普及防范应对措施,使老年人群体更加清醒地认识到宣扬“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远离非法金融活动,守好自己的钱袋子。
红星新闻记者钟茜妮
编辑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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