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检察院工作报告:2021年共办理案件22.79万件 同比上升21.9%
1月19日,在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冯键代表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向大会作报告。2021年,全省检察院全年共办理各类案件22.79万件,同比上升21.9%。
维护国家安全、社会稳定
依法从严批捕、起诉了一批煽动分裂国家、颠覆国家政权等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起诉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2843人,起诉涉黑恶犯罪1095人,惩治毒品犯罪,起诉7120人,依法办理走私冷链食品犯罪等涉疫案件64件。
采取“宽严相济”和“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率达86.6%,98.8%的被告人一审认罪服判。运用电子手环等非羁押措施保障诉讼顺利进行,不批捕1.89万人、不起诉1.42万人。
重点对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批捕案件、久拖不决案件等审查2.49万人(次),决定或建议不羁押8549人,全省刑事案件审前羁押率首次下降到40%以下。开辟办理涉军类案件绿色通道,起诉破坏军婚、危害国防利益犯罪66人。
深化川渝检察协作服务保障经济发展
持续深化川渝检察协作,四川省检察院与重庆市检察院建立跨区域公益诉讼管辖、鉴定资源共享等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5项协作机制,对5起跨区域重大案件挂牌督办,发布10件川渝检察协作典型案例。
开展知识产权检察集中统一履职试点,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49人,2件案例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全省保护知识产权典型案例。对污染长江干支流水体、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加强检察监督,起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2411人。
推进反腐败斗争,受理三级监察委员会移送职务犯罪案件1095人,起诉992人,开展司法工作人员职务犯罪侦查,全年立案侦查74人。
对涉经营类犯罪的民营企业负责人慎捕慎诉,受理审查逮捕409名涉案民营企业负责人和业务骨干,不批捕159人,变更强制措施82人,最大限度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维护金融秩序稳定,起诉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金融犯罪1367人,追赃挽损1.44亿元。办理了首批“自洗钱”犯罪案件,起诉洗钱犯罪50人,同比增长61.3%。
办好群众身边案件全力守护“五个安全”
守护“个人信息安全”,起诉泄露、贩卖个人信息等犯罪364人,从严打击在酒店偷拍视频等严重侵犯人格权的犯罪。守护“舌尖上安全”,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568人,办理“地沟油”“问题豆芽”、未经检验检疫肉类整治等公益诉讼案件1962件。
守护“钱袋子安全”,积极参与“断卡”行动,以诈骗罪起诉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1822人,起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3648人,同比增长10.5倍;起诉网络赌博犯罪1354人。守护“脚底下安全”,推动窨井盖治理,通过“问题窨井盖整治平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2025条,督促全面开展普查建档和问题井盖隐患排除。守护“头顶上安全”,依法惩治高空抛物犯罪,起诉25人。
持续两年在全省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2680人。省检法两长同庭履职,依法办理一起严重暴力性侵留守女童抗诉案,以强奸罪改判死刑立即执行,极大地震慑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针对在校大学生违法收购、贩卖银行卡被用于网络犯罪的问题发出检察建议,提示在校学生涉“两卡”犯罪风险。
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难题,起诉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75人,支持农民工起诉1486件,同比增长22.2%。
加强侦查、审判、执行监督刑事申诉息诉率居全国第一
加强侦查监督。对涉嫌犯罪依法应当追诉的,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042件,追加逮捕1438人,追诉漏犯2693人;对依法不构成犯罪或证据不足的,监督撤案1487件,不批准逮捕9779人,不起诉417人;对违法违规取证、适用强制措施不当等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3756件。
加强审判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抗诉384件,抗诉意见采纳率全国第一。对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629件,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再审检察建议21件,采纳率均超过90%。办理信访2.7万件,刑事申诉息诉率居全国第一。加强执行监督。全面倒查30年来全省69万件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维护刑罚执行权威。
加强公益诉讼检察。在56个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设立检察联络站,办理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案件48件、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案件368件。剑阁县检察院办理的古柏树保护公益诉讼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作为宣传案例,在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上展示。
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邀请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公开听证、检察开放日等活动,监督检察办案2725件次。注重检察工作宣传,四川省检察院官方微博被评为“全国十大检察院微博”,检察公信力不断提升。
一年来,全省检察机关26件案例入选全国典型案例,省检察院连续3年被评为“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先进单位”,两件案例入选“四川政法为民行动十大典型案例”。
2022年工作重点:打击犯罪维护公平正义
2022年,全省检察机关将重点抓好3个方面的工作。首先,依法打击各类犯罪,维护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依法严惩故意杀人、抢劫等严重暴力犯罪,加大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力度,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结合认罪认罚实际,与法院、公安等部门协同制定逮捕社会危险性标准,对轻罪案件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推广适用非羁押替代措施。加大对虚假诉讼、徇私舞弊暂予监外执行等重点领域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的查办力度。持续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农村地区“法治进校园”。
其次,发挥检察职能,维护健康经济环境。落实服务民营经济“川检十条”。依法打击金融领域新类型犯罪,开展洗钱犯罪专项监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更加重视知识产权检察保护,加快构建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检察保护体系。持续推进长江、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
最后,持续提升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发挥市、县两级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作用,加强对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的同步监督。加强与司法行政、行政执法机关联系,进一步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深化虚假诉讼监督,建立内外协作治理机制,维护司法权威。常态化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实现案结事了政和。
红星新闻记者章玲
编辑彭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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