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去年底全国已建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亩均粮食增产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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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批复,原则同意《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下称《规划》)。9月16日,国务院新闻办就《规划》召开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会上,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表示,截至2020年底,全国已完成8亿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建成的高标准农田,在节水、节电、节肥、节药、节人工等方面均有明显的效果,亩均粮食产能一般增加10%~20%,亩均节本增效约500元,为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确保全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发挥了重要支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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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农村部副部长张桃林
张桃林介绍,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十四五”规划纲要和近年来中央1号文件均对编制实施新一轮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作出具体部署。为此,农业农村部深入16个省120多个县开展实地调研,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讨论证,广泛征求中央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相关领域专家、基层农田建设管理人员等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牵头形成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并于8月27日经国务院批复正式实施。
据介绍,《规划》具有四个特点。第一,《规划》坚持系统思维和全局观念,立足我国国情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着眼长远和全局,综合考虑自然资源禀赋、工作基础、财力状况等因素,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目标任务,明确到2025年累计建成10.75亿亩并改造提升1.05亿亩、2030年累计建成12亿亩并改造提升2.8亿亩高标准农田;到2035年,全国高标准农田保有量和质量进一步提高。
第二,《规划》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明确了高标准农田建设的田(田块整治)、土(土壤改良)、水(灌溉与排水)、路(田间道路)、林(农田防护和生态环保)、电(农田输配电)、技(科技服务)、管(管理利用)这样8个方面的内容,可以说是集水、土、气、生态条件于一体,统筹协调的系统工程。要求加快构建科学统一、层次分明、结构合理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体系。同时,综合考虑建设成本、物价波动、政府投入能力和多元筹资渠道等因素,逐步提高亩均投入水平,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一般应逐步达到3000元左右。
第三,《规划》紧盯粮食生产首要目标,优化了建设分区,明确了分区域建设重点,要求科学设计建设内容,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严格执行相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开展耕地质量等级变更评价,提高建设质量。规范项目竣工验收,健全长效管护机制,实现项目长久持续发挥效益。同时,《规划》还明确了实施保障措施。
第四,《规划》注重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与上一轮2011年—2020年的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总体规划相比,有3个突出特点。《规划》立足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以提升粮食产能为首要目标,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两区”(即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集中力量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节水高效、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形成一批“一季亩均千斤、两季亩均吨粮”的口粮田,进一步筑牢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上。此外,《规划》坚持新增建设与改造提升并重、建设数量和建成质量并重、工程建设与建后管护并重,产能提升和绿色发展相协调(即“三并重一协调”),合理安排已建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进一步提升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能力,形成更高层次、更有效率、更可持续的国家粮食安全保障基础。
《规划》针对不同区域粮食生产面临的主要障碍因素,分类指导,将全国高标准农田建设分成东北区、黄淮海区、长江中下游区、东南区、西南区、西北区、青藏区等七个区域,因地制宜提出各分区建设重点和分省建设目标任务。
张桃林表示,下一步,农业农村部将按照《规划》部署要求,积极会同地方和相关部门切实抓好《规划》实施工作,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加快补齐农业基础设施短板,增强农田防灾抗灾减灾能力,实现高质量建设、高效率管理、高水平利用,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奠定坚实基础。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柴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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