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带薪休假、防控校园霸凌……中国公民权利有了更多保障
5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实施成果吹风会。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介绍了近年来我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保障方面取得的新进展。常健表示,总体来看,中国政府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保障力度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在保障公民人身自由、宗教信仰自由、财产权、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南开大学人权研究中心主任、教授常健
常健介绍,在保障人身自由方面,我国建立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修订了行政处罚法,明确规定“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权只能由公安机关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机关行使。”在保证宗教信仰自由方面,中国修订了《宗教事务条例》,增设了“宗教院校”一章。2016-2020年,中国新增了宗教院校12所,使得院校总数达到了95所。在财产权利保障方面,中国修改了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农村土地承包法、著作权法、专利法,完善了对农村集体和公民个人财产权和知识产权的保障。
他还提到,在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方面,2018年以来,共有90多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9年开始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五年来,各民主党派和全国工商联共提出提案近1800多件。行政复议法修订稿已经在去年底公开征求意见。2020年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审理行政复议案件24.2万件,作出直接纠错决定的比例达到了14.6%。
会上,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张永和结合他对经济、社会、文化权利方面人权行动的调研表示:“第三期行动计划和‘十三五’规划完全吻合,它们是相辅相成的。五年来,中国政府采取切实措施,积极推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6-2020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西南政法大学人权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张永和
在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方面,张永和表示,中国政府不断深化改革,落实“十三五”规划在经济、社会、文化领域的各项要求,采取一系列促进发展、惠及民生的重大举措。比如,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严格规范特殊工时制度、建立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得到全面完成。完成民法典编撰工作,进一步完善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以及国家、集体、私人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到法律平等保护的具体制度。
在特定群体权利方面,张永和表示,中国政府采取一系列的重大措施,对特定群体权利予以倾斜性保障,提升了少数民族、妇女、儿童权利的保障水平。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制定、修订了50余部自治条例和240余部单行条例,为依法保障少数民族公民合法权利提供了法律支撑。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明确不得实施的6种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建立部门联合约谈工作机制,为妇女平等就业提供保障。2020年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建立了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校园欺凌防控制度、网络保护制度等。
“总的看来,第三期行动计划对中国人权事业起到了非常大的促进作用。”
红星新闻记者吴阳北京报道
编辑陈怡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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